在促进社会融入中推动新就业群体全面发展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纳入“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强调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引导各方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完善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夯实社会治理群众基础。新就业群体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积极参与者和共享者,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依靠力量。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全局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新就业群体关心关怀,对做好新时代新就业群体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意见》提出了“促进社会融入”的一系列创新性政策安排,为提升新就业群体能力素质、增强社会参与意识、最终实现个人全面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展示良好形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素质提升工程
社会融入是多维度、多层次的复杂过程,不仅包括经济融入、制度融入,还包括文化融入和心理融入。我国新就业群体规模庞大,他们在为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也面临着融入城乡社会的多重挑战:工作节奏快、劳动强度大,容易产生职业倦怠;流动性强、缺乏归属感,亟需建立更紧密社会联系;渴望得到社会认可,期待实现自身价值。
《意见》着眼促进新就业群体社会融入,将“展示良好形象”作为首要内容,围绕引导新就业群体自尊自信和个人素质提升明确有效路径。
一是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职业精神是劳动者对职业的认同和热爱,是敬业、精益、专注、创新的集中体现。新就业群体服务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相应职业精神的有力支撑。一位对职业充满热爱和自豪的网约配送员,会更加注重服务质量,更加礼貌待客;一位具有职业操守的网约车司机,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乘客安全。要探索针对不同类型新就业群体特点建立系统化职业精神教育体系,积极打造职业荣誉激励机制,深入开展行业标兵评选和先进事迹宣传,有效培育广大新就业群体职业精神,帮助他们提升服务品质,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
二是强化行为规范的遵守。城市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载体、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空间,需要每位成员都遵守相应的行为规则。新就业群体每天穿梭在大街小巷,与各类人群广泛接触,他们的行为举止直接影响着公众对这一群体的评价和认知。要注意发挥网点站点和街道社区作用,在新就业群体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他们自觉在工作和生活中遵守行为规范,社会交往中注意礼貌用语、文明举止,公共场所中助力秩序维护、环境保护,时刻以城市“新市民”和“主人翁”精神展现文明形象、维护良好秩序。
三是增强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养,新就业群体在工作中涉及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等多个领域,应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诚信意识关系到职业信誉和社会信任,责任意识则要求新就业群体不仅对自己负责,也要对他人、对社会负责。要大力培养新就业群体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政府引导、平台推动、社会监督和个人自律同向发力,完善涉新就业群体相关普法宣教机制,探索建立诚信档案与信用体系、构建职业伦理与责任教育等,帮助新就业群体提升“三个意识”,帮助新就业群体全面有序发展。
四是培养健康理性心态。新就业群体面临的工作压力大、竞争激烈,需要更多心理支持和情绪疏导。《意见》强调要引导新就业群体自尊自信、积极向上,既需要引导社会公众给予他们充分的尊重和认可,也要引导新就业群体建立正确的自我认知,以健康理性心态面对工作和生活中的挑战。要加强关爱帮扶和社会心理服务,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等作用,通过建设心理关爱站点、定期开展心理咨询与情绪疏导、强化舆论引导与社会尊重帮助等方式,缓解职业焦虑,维护新就业群体身心健康。
维护网络秩序:数字时代社会融入的新课题
在数字时代,网络空间是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融入成为社会融入新的维度。网络作为新就业群体工作的重要平台,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司机通过互联网平台接单,网络主播在互联网直播间工作,互联网将新就业群体与客户、平台、同行紧密联系在一起,他们的网络行为直接关系到工作效率和职业形象。网络也是新就业群体参与社会交往的重要渠道,他们通过网络丰富业余生活、获取新闻资讯、了解政策法规、表达意见诉求,网络信息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他们的认知和判断。
《意见》提出,要教育引导新就业群体在网络空间尊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自觉维护良好网络秩序。
“尊德守法”是底线要求。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新就业群体在网络空间的言行同样要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文明互动”是基本准则。在网络群组、社交平台、评论区等,要尊重他人、理性讨论、善意沟通,避免恶语相向、人身攻击、传播谣言。“理性表达”是关键所在。新就业群体有表达诉求、反映问题的正当权利,但表达方式要理性、合法、有序。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权益受到的侵害,应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依法理性维权,避免过激言论。“维护秩序”是共同责任。良好的网络秩序需要每个网民共同维护。新就业群体作为网络的活跃用户,应自觉抵制网络暴力、虚假信息、低俗内容,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举报违法违规行为,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贡献力量。这些需要多方协同、突出重点、综合施策。
一方面,加强教育引导。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网络素养教育,帮助新就业群体提高对网络社会的认知能力、网络技术的运用能力、网络信息的辨识能力,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引导文明上网、理性表达。要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利用新就业群体喜爱的网络平台阵地和短视频、直播等形式,开展生动活泼、内容多样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思想引导的精准性、可及性和实效性。
另一方面,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要善于运用网络了解新就业群体思想动态,及时回应诉求关切。要依托企业平台客户端、行业部门信箱、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建立健全多渠道诉求表达平台,让新就业群体能够便捷地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对新就业群体反映集中诉求和共性问题,有关部门要主动倾听、认真研究、积极回应,既要在网上及时反馈处理进展,也要在线下切实解决实际困难。
参与社会治理:从融入社会到建设社会的角色升华
《意见》提出要引导新就业群体参与社会治理,这是促进社会融入的有效途径,也是推动新就业群体实现社会价值、促进全面发展的关键举措。引导新就业群体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具有多重意义。从个体发展层面看,参与社会治理能够拓展新就业群体的社会关系网络,提升其组织协调、沟通表达、问题解决等能力,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从群体融入层面看,参与社会治理是深度融入社会的有效标志,当新就业群体从“局外人”变成“参与者”,从“普通劳动者”变成“共享共治者”,能够增强他们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从社会发展层面看,新就业群体数量庞大、分布广泛、触达群众,是社会治理可依靠的重要力量。
《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发挥新就业群体特点优势,调动其参与社会治理积极性主动性。
一是搭建参与平台。要为新就业群体参与社会治理创造条件、提供渠道。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牵头的多方协商机制,通过新就业群体议事会、恳谈会等方式,探索新就业群体参与基层治理有效途径,引导他们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协助社区做好设施隐患上报、文明宣传、敬老帮扶等工作。结合不同行业特点,引导新就业群体代表通过担任行风监督员、服务质量调查员等方式依法有序参与行业治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等不断完善运营模式、提升服务质量。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意见》提出鼓励引导新就业群体参与基层治理和志愿服务,要引导各地结合实际细化举措,明确街道社区、企业及站点网点协同配合的工作流程和要求,鼓励新就业群体到所服务的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报到备案。要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对新就业群体发现报告的各类隐患问题,相关社区要及时核实处理、改进提升,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反映问题的新就业群体作出反馈,形成良好互动。要建立合理的保障和激励机制,对积极参加基层治理和志愿服务的新就业群体,通过适当补助、积分兑换等方式调动他们参与的积极性。
三是注重实际效果。将引导新就业群体参与社会治理同拓展深化友好场景建设结合起来,鼓励社区在新就业群体进出小区、车辆停放、完善标识等方面提供便利,邀请新就业群体参加社区交友联谊、文体活动,增进与社区居民、物业保安、商家货主交流交往、互相理解。要强化典型引领,深入挖掘宣传新就业群体参与社会治理先进事迹,实现营造尊重理解新就业群体良好氛围和引导激励新就业群体参与基层治理的双向奔赴。
新就业群体的社会融入和个人全面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要把《意见》提出的各项举措落实落细,让政策红利惠及新就业群体,让他们在平凡岗位上感受到尊重、保障和温暖,在服务社会中实现价值、成就梦想。
(作者:张成刚 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